药品说明书
【药品名称】云南白药气雾剂
【成份】国家保密方。本品含草乌(制)、雪上一枝蒿(制)。
【性状】
【功能主治】活血散瘀,消肿止痛。用于跌打损伤,瘀血肿痛,肌肉酸痛及风湿疼痛
【规格】85克+60克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喷于伤患处,使用云南白药气雾剂,一日3~5次凡遇较重闭合性跌打损伤者,先喷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,若剧烈疼痛仍不缓解,可间隔1~2分钟重复给药,一天使用不得超过3次。喷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间隔3分钟后,再喷云南白药气雾剂。
【不良反应】极少数患者用药后导致过敏性药疹,出现全身奇痒、躯干及四肢等部位出现荨麻疹,停药即消失。
【禁忌】孕妇禁用
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只限于外用,切勿喷入口、眼、鼻。2.皮肤过敏者停用。3.小儿、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4.使用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时先振摇,喷嘴离皮肤5~10厘米,喷射时间应限制在3~5秒钟,以防止局部冻伤。5.皮肤受损者勿用。6.使用时勿近明火,切勿受热,应置于阴凉处保存。7.酒精过敏者禁用。8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2.本品为外用制剂。所含草乌(制)、雪上一枝蒿(制)分别为中药炮制品,通过炮制毒性降低,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【贮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
【包装】85克+60克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3021104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【生产企业】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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